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優先安置原住戶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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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優先安置原住戶,成本價讓售照顧居住需求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優先安置原住戶,成本價讓售照顧居住需求
新聞摘要
  •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優先安置原住戶,成本價讓售照顧居住需求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原住戶因傳聞專案住宅配合市府政策將強制保留150戶作為公共住宅,罔顧開發範圍內居民權益,抗議要求市府放寬配售資格審查標準,且應降低購屋價款一事,澄明如下:
 
兼顧原住戶需求與社會公平,安置條件全區一致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表示,市府為妥適安置原住戶而興建專案住宅,並考量原住戶是非自願性的拆遷,故依「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規定及以往案例,如被拆除建物為合法建物或1988年8月1日以前興建的違建,得以「成本價」讓售給原住戶,考量成本價低於市價,為合理分配公共資源,因此必須符合一定的資格條件。目前開發總隊正進行第2期拆遷範圍配售資格審核,審核標準與已拆遷的第1期一致。
 
修建過半從寬認定,共用住宅單位優先承租
 
開發總隊指出民眾陳述因建物年限已久或受天然災害影響,部分不堪使用,為了居住安全,不得不修建的情形,市府認為合理,因此於2015年8月間即放寬認定,對於1988年8月1日以前興建,因修建範圍超過一半以上被認定為新違建的建物,仍可配售專案住宅。
 
另外,有關設於陽台的廚房,如同前面所述,如於1988年8月1日以前已存在且功能正常,均視為合格之住宅單位。至於其他因共用住宅單位而不符配售專案住宅資格情形,如該原住戶符合承租公共住宅之條件,則可優先承租本地區之專案住宅餘戶,以照顧原住戶居住需求。
 
優先安置當地居民,餘戶才作公共住宅
 
開發總隊強調,為滿足開發範圍內符合配售專案住宅資格的原住戶所需數量,在規劃當時即寬估興建戶數,所以會產生餘戶。至於150戶只是預估值,實際剩餘戶數須等完成全部配售資格審核後才確定,如果審核結果可配售的戶數大於原預估數,一定會依審核結果優先配售給原住戶。
 
售價以成本價核實計算,原住戶只負擔所承購住宅的價格
 
當地居民要求降低購屋價款一節,開發總隊再次強調,本專案住宅是以「成本價」讓售給原住戶,因工程尚在施作,因此該售價仍有不確定性,未來將以實際支出金額計算。另外原住戶擔心市府保留的配售剩餘戶的價金會不會有轉嫁的情形,開發總隊特別說明毋須擔心,各原住戶只需支付所承購那一戶專案住宅的金額,剩餘戶的金額不會計入各原住戶的購屋價款。
 
在地溝通,持續說明
 
開發總隊自本案規劃開發以來至今,長期持續走訪當地進行溝通及說明,未來也將秉持用心傾聽、耐心溝通、貼心服務的一貫做法,繼續與居民保持雙向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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